在怀孕六个月这个敏感时期,员工有权利拒绝加班。
无论孕育与否,任何合作单位都不能对我们的工作进行强制。
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在决定安排加班时,必须事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如此方能在不侵犯员工休息权益的前提下展开工作任务。
否则,若员工对此表示反对,那么企业便无权强行要求他们继续工作。《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