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即合法性,该规定明确指出:
如果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已经对另一方的人身权益构成了侵害并且引发了极其严重的精神上损害后果,那么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自主选择是寻求基于侵犯财产权的侵权责任追索,或是要求对方履行其按时履约的义务,无论他们最终选择哪一种救济途径,都不应该剥夺他们向违约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