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经过公正审理并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后,若债务人依然无视裁判结果,未能如期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便可依据规定,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除了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相应处罚之外,还可视具体情况,将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同时将有关被执行人未履行或部分履行责任的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征信系统及其他相关部门。
但凡债务人有恶意隐藏、转移财产等挑战法院权威的行为发生,法院均经由司法程式,予以严厉制裁——处以司法拘留。
如若债务人拒不执行的行为极其严重,甚至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那他将面临刑事指控和审判,以应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这一指控。
然而,倘若债务人确已有难以为继的经济状况存在,使得无法执行生效裁判,面对此种境地,法院会作出暂停执行的决定。
待到中止执行的事件条件消除之后,债权人则可重新提出申请,以恢复被中止的执行工作。《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