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侵犯时,权益受损害者有权利提出制止侵权行为、恢复良好声誉、消除不良影响、公开道歉等请求,并且还能寻求赔偿损失的救济途径。
若在以上诉求得不到回应或者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提起诉讼,借助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及相关合法权益。《刑法》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