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考虑到维护子女权益的基础之上,父母双方经协商达成合意,轮流承担抚养子女责任,这是被法律所认可和许可的。
在父母离婚以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不见。
无论子女由父亲还是母亲进行直接抚养,他们仍然是父母的合法孩子。
对于未满两岁的婴儿,母亲享有的直接抚养权是最为优先的。
对于已经超过两岁的健康儿童,如果父母对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应当交由人民法院根据各个家庭的实际现状,依据公正、公平且最符合未成年人收益最大原则来做出最终裁决。
当子女已经成长到八岁以上,他们应当获得他人的尊重以及肯定,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应被认真听取并且予以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