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注册商标持有人,您需要承担如下职责和义务:
首先,针对批准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您必须保证其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其次,倘若您决定授权他人使用您所持有的注册商标,您有责任确保被许可方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或者服务时,其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和控制。
在此过程中,您需严格遵循以下四个要点:
第一点,您不得擅自更改已注册的商标,无论您是对商标的文字、图案还是它们之间的组合进行调整。
第二点,未经事先审查与同意,您不能私自变更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此外,同样不能随意将已注册的商标进行转让。
最后,请务必在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谨慎使用您的注册商标,一旦超出此范围,即构成违法违规操作。《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