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规章,关于因侵犯他人权益而导致人员伤害的事件中,所需要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涵盖了以下方面:
1. 及时支付受害者在医治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应医药费用;
2. 若患者需要护理,则需支付其合理的日常照料费用;
3. 假设案件涉及到交通工具(如车辆),则损害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或替换费用;
4. 若受伤影响到了受害人工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其因工作损失带来的经济压力;
5. 为伤者购买适用于治疗和恢复所需的恰当设备,并分担其所需开支;
6. 具体情况视伤害严重程度而定,如导致受害人伤残将涉及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及残疾赔偿金;
7. 若受害人不幸逝世,赔偿方负有无可推卸的丧葬费和相应的人身伤亡补偿金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