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务必遵循法律法规,即必须得到执行机关批准后才能够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同时也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因为这可能会妨碍司法程序;
当然,更不能有任何破坏证据、伪造证据或串供等行为,否则一旦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将需要面临逮捕,此时,就可能涉及到对该犯罪嫌疑人、被告进行先行拘留的处理方式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