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贷款利率超出了在该合同订立之时起的长达一年周期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咱们通常所说的LPR)的四倍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便被视为高利贷,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这类利率是不受法律保护和认可的。
至于这个"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是什么呢?实际上,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从2019年8月20日开始,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一个特殊利率,专门针对一年期的贷款进行定价和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