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父母双方可向法院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残疾等原因,已无法再继续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这种共同生活方式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有害作用;
(3)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表达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且该方具有抚养能力;
(4)尚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