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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拆迁补偿必须要本人领吗

户口拆迁补偿必须要本人领吗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03 10:40:19 已帮助28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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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拆迁补偿必须要本人领吗
户口拆迁补偿通常需由本人亲自领取,并须本人签署相关文件予以认可。
若出现例外情况,申请人有权请求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用),此费用主要是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进而以每平米平方单位金额计算。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旨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环境或自寻临时住所过程中所遇到的困扰,同样以临时居住环境条件作为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予以补贴。
最后即是奖励性补偿费用。
在房地产征收领域,国家针对非国有资产进行公平补偿后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交易行为,这必须建立在"公共利益"的需求之上并且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
换而言之,唯有在重大公共利益的特殊情况下且土地使用权人得以得到相应补偿之后,国家才有权利依据法定程序事先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法定的征收流程严谨周密,包含了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制定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等等。
一般来说,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两种,其一便是因为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从而完成征收,这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便随之消失;
其二则是当拆迁方通过申请司法强拆并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来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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