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合同得以生效,享有法律约束力,务必满足以下几点核心要素:
首先,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涉及到的是自然人这一合同当事人,则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其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方可被视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
而对于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尽管其在行为能力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但唯有在经过合法注册并获准经营范围以内进行经济活动的前提下,相关行为及签署的合同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意思表示应属真实无虚假。
真实且无瑕疵的意思表示,乃是各类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必备前提。
若合同当事人在表达意思或达成共识过程中,出现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抑或是利用他人困境,甚至躲避法规等不正当行为,亦或是在歧义满满或背离真意的情形下进行之行为,以上情况均无法使得合同拥有法律效力。
第三,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zd规的强制性条例,亦不能触碰公序良俗的底线。
换言之,合同的条款设定及其实现目的绝不可引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倘若法律、法规未能悉数涵盖,也不可违反国家有关部门设立的禁令性规章制度。
再者,合同的内容及其追求的目标绝不可损害他方利益、危害国家及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最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还需要符合相对应的法定形式要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