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与抗诉之间的重要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的行为主体存在分别:
上诉的主体通常为涉及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然而,抗诉的主体身份却往往是代表公诉机关的出庭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自诉案件的原告而言,他们同样具备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资格。
其次,两种法律行为所导致的法律结果不尽相同: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享有上诉不加刑的法定权益。
不过,当代表公诉机关进行抗诉时,法院将会有可能做出比初审判决更为严厉的处罚决定。
此外,在审判方式上这两者也有所不同:
对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法庭审理;
但是面对抗诉的情况下,二审法院都必须进行标准的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