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款条例,如任何人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实行了以下任何一种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以罚金;
如果情节极其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乃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处罚:
(1)强迫购买或出售物品;
(2)强制他人提供或接受其服务;
(3)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招标活动、拍卖过程;
(4)强制他人进行股权转让或公司、企业的财产收购;
(5)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的商业活动。《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