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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可不可以做担保

土地证可不可以做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24 13:55:02 已帮助18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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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可不可以做担保
土地使用许可证具备作为抵押品的资格。
土地使用权担保中,作为保障债权实现的不动产权利的流动范围,其独特之处在于:
首先,用作担保的土地使用权限,需由有偿出售或转让方式获得的法定土地使用许可权构成,同时,该种许可权还应经过土地登记程序的检验和认定。
其次,土地使用权担保其设立仅体现为土地使用权并未发生直接变更。
再者,进行土地使用权担保时,其上所有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也会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
此外,土地使用权在被担保之后,土地使用权人依然保留其转让权,但在实际转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应当提前告知相应的担保权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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