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公司债务专题 > 总公司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2-21 07:25:11 已帮助245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总公司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解析】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债务可以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