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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2024-02-28 17:17:35 已帮助10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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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若当事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只是普通的合同关系,双方并未建立劳动关系
当事人不能通过《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保障自己的权利。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为平等民事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自然人。
劳动合同一方主体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适用《民法典》,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


3、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合同当事人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合同当事人属于劳动关系。


4、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不能就争议处理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当事人存在劳动争议的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是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若存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逾期未受理,以及当事人对仲裁处理不服的,当事人才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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