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城管会在地方政府的责令下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那么城管在拆除违建的时候也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
1、违章建筑认定。在拆除之前没需要城管渠道违章建筑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即看改建筑是不是违章,是程序上的违章还是实际上的违章。
2、如果是程序上的违章,那么所有人只要补齐相关证明即可。如果是实际上的违章,城管就应该以书面同时的形式对情况予以公示,如果建筑所有人有异议那么他就可以去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3、如果法院依然判定其为违章,城管就会在正式拆除的前十天告知所有人,必须对其进行拆除,否则会由城管来拆除。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