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
产假。”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此又做了补充,该《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至少要给
女职工产假98天,多则不限,由用人单位自由把握。另外该《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还对流产假期进行了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上面就是2018年产假哺乳假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