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交完房屋押金却后悔了怎么办

交完房屋押金却后悔了怎么办

交完房屋押金却后悔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3 19:14:05 已帮助147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交完房屋押金却后悔了怎么办
1、可先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在合同还没开始履行前,对方当事人没有任何利益损失的情况下,那么可以尽力争取协商退还押金。
2、协商不成的,对方当事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