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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什么
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5 17:36:02
已帮助82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什么
1、
宅基地使用权
是一种用益物权。
2、
民法典
中物权编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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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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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
问题:农村宅基地复垦后的使用权,和归属权?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维权或者点击头像获取专业律师服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转让给其他村民吗?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转让给其他村民吗?”问题解答如下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给外村的村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向律图网专业律师,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专业人士农村宅基地拆迁与土地增减挂构宅基地性质变了吗?
说的不清楚,我只能尝试回答你的问题。你所谓宅基地拆迁的说法不妥当,实质上是房屋的拆迁。其次,宅基地本质上是集体土地,不归私人占有,过去拆迁一般的做法是,只对地上建筑物即房屋给予补偿,而宅基地可以另行划拨让你建房。最后,你所谓宅基地与土地增减挂钩,我的理解是一旦拆迁,村里就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而是将所占你的宅基地连同地上房屋一并给予补偿,你凭补偿费自行购房安置。如果以上说法没有问题的话,那么,你所谓宅基地的性质其实没有变化,其仍然是集体土地,但有变化的是从你开始,以后你的子子孙孙就不再有享受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机会,也就是说,多少年来,农村人靠村集体无偿提供的宅基地,自己建房的历史不再重现。其他方面不说,仅在住房政策上与城里人接轨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吗?
可以继承。分三种情况:1、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同一户口本上所有家庭成员对宅基地都有使用权。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且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可申请更名,获得宅基地使用权。2、如果父亲跟儿子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那么儿子和父亲可能各申请了一处宅基地,这种情况的话,如果儿子的宅基地面积已达到地方标准,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3、父亲跟儿子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儿子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父亲名下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有什么规定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出租住房的;三、农宅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以上是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标准是多少平米的面积的问题,希望你能满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林律师,农村宅基地外的空地如何使用,是属于个人还是集体的
1、农村土地的产权即所有权都归集体。村民个人宅基地只有使用权。2、农村宅基地周围的土地,只要不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范围内,都由集体支配。3、宅基地周边空地一直由房主使用,应该拥有使用权和用益物权,《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4、涉及农村土地纠纷,可以由村委会或司法所调解处理,或者向乡镇政府经营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村委会开了证明可以分户,但派出所户籍室要房产证或者集体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分户。宅基地是在村里申请办理的,没有证。像我这样可以办理分户吗
不符合要求分不了如果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分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请;(二)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四)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根据规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承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没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是违法的房屋吗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程序一、本人提出建房申请,建房申请书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签字同意,农村房助理员审核签字、村上盖章。二、上报当地镇人民政府,由镇国土员实地踏勘,选址定点并填报农村住宅用地报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国土员、镇人民政府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附上建房示意图、新农村规划图、地形平面图;三、报国土资源局规划科审批实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规划,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四、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保护科审核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同意后发放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五、国土员根据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实地放线,待农房建成后,经本人申请,镇国土员对建房位置、用地规模、土地用途进行竣工验收;六、凭农民宅基地批准通知书、农村居民建住宅验收合格单(有镇、村、组及国土员签署意见)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合格后进行土地登记;七、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本村宅基地流转,门前土地怎样确定使用权?因为要拆迁赔偿
首先告诉你。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就是说宅基地只是属于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 而对方建造加工厂房,首先就违反了土地的使用规定。对于农村宅基地违反使用规定的,农村经济组织有收回使用权的权利。 而且那个厂房房主如果不是你们组织的,比如不是你们村的,不是你们生产队的,或者是城镇户口的。那么他不会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而且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你可以先向村委会反映此事,然后向你们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此事,如果确有其事,那么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收回该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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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6-11 09:50:02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针对解答你的问题
问题:拆迁房不给房产证?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您好,您是遇到土地确权证多出的实际面积的直补的问题是吗
问题:土地确权证多了实际面积少多拿直补怎么办?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1 09:22:24
你是问动迁的问题是吗
问题:塔山乡到底动不动迁,为什么网上发布消息?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31 19:52:30
什么时候建的,什么时候建的
问题:非法在自己成包的土地上建房?
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您好说明是哪个手指以及节数
问题:手指骨拆了,能评估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你可以找政府部门管制
问题:农村违建属于哪个部门处理?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您好,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徐荷高速土地征收时自留田的土地性质?补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陈瑶律师
2024-05-29 09: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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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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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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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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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30 0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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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9 09: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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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0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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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6-06 13: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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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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