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
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或
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并出具
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
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上是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望采纳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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