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派遣暂行限定》实施后,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派遣的用人比例和职位有限定的,派遣工有转正的机会。
2、法律依据《劳动派遣暂行限定》第二章用人范围和用人比例第三条用人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职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限定的临时性工作职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出6个月的职位;辅助性工作职位是指为主营业务职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职位;替代性工作职位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由不能工作的肯定期间内,能够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职位。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职位,应当经工人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人议论,提议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工人代表平等商量确定,并在用人单位内公示。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动派遣用人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出其用人总量的10%。
2019-01-29 13:4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