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限定隶属国家所有的以外,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隶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借于非乡下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获到建设用地的公司,因破产、兼并等情形招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因此,按照您的描述,您将自己家的耕地建房经商的做法应当是不符合法律限定的,针对可否会被废除的情况,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
2018-10-17 07:31: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