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限定: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乡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准许。乡村村民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能够申请使用宅基地:寓居拥挤,宅基地表积少于限定的限额准则的;因结婚等原由,确需建新房分户的;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乔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准许回原籍落户,乡村确无住房的:包括准许回乡定居的工人、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乡下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要求。
2018-09-11 15:1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