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去职了,那么,原则上说应该是在解决了工作交接后,在解决去职手续时结算并付清薪水。从你这正在办保险的情况看,你应该还无解决去职手续吧。如果是这样,在无遇到开薪水的日子前,这是正常的,但到了开薪水的日子,则能够与其他在员工一同把薪水支给了。解决保险也是需要由你个人承受个人交费部分的花费的,这个花费应该是从薪水里扣除,所以,在无解决完毕保险前,建议你先等一等。如果保险也办结束,工作也交接结束,去职手续也办好了,并且又过了一个开薪水的日子,如果这时还不出你薪水,你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薪水现值并加付50%到100%的赔偿金。
2018-04-22 22:36: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