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哥因他人欠账,与人产生纷争,并惹起打斗,我哥先用棍把他头打破,他拿刀将我哥左手砍掉请问会要怎样判

肖* 黑龙江 - 佳木斯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限定:“有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使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人丧命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导致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

2018-04-19 07:50:36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佳木斯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徐州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