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限定不到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限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能够合法销售;
(3)目前还不到5年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相关政策解读
(1)怎样出售已买下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通常分两种情况处置: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获到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资料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寓居时间。
(2)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量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买下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3)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限定不应予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买下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买下要求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资料。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买下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买下要求方可买下。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买下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要求的,还能够再次买下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2018-05-01 22:49: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