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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需要,与对方经常用QQ邮箱互发信函,现由于纠纷,以往在互联网QQ邮箱来往信函的截图可以做证据吗在互联网QQ邮箱来往信函的截图可以做证据吗?

程** 河北 - 沧州 劳动争议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河北 - 沧州

你好!按照民诉法规定,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你自己截图下来的信函,其有无证据效力是个问题。建议你向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常智国律师

2017-05-07 10:37: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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