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薪水计量
1.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薪水,均按本人基本薪水加职务职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薪水并计量工龄。
2.请2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薪水照发,职务(职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薪水并计量工龄。独产娃儿爸妈奖励费不发。
3.双生以上的女工人,可实行产后休息2年,其产假以外的薪水,按本人基本薪水的80%发给。
4.哺乳时间:对抚育不到岁婴儿的女工人,在每班工时内应予以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哺乳时间单胎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单胎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哺乳时间及路中往返时间应扣除劳动定额,薪水照发。
5.婴儿满岁后,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哺乳期,但最多不超出六个月。
6.确诊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工人,症状较重,每月可予以公假休息1-2天。
7.女老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能够顺延(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
8.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工人,在合同期不到的情况下,不能以怀孩子、生育、哺乳为因,解除其劳动合同。
9.男女两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护理假。
2017-10-26 09:23: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