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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了。房子是贷款我俩的名字,房子我不要,贷款我也不想提供。以后房子任何问题都和我没关系后房子任何问题都和我没关系?

雷** 云南 - 红河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云南 - 红河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这种情况如协商不成建议您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是您婚后共同财产,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您这种情况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2017-04-27 11: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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