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三条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公检法机关在拒绝取保候审的时候,就会告知拒绝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取保候审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流程,一般情况下,严重暴力犯罪通常都是不能取保候审的。
2021-05-11 13:28: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