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 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在城市内部存在一些违章违法的建筑物的话,那么相关的行政机关肯定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理的,首先是需要责令相关的人员限期拆除,然后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然不履行的才可以进行强制性拆除,如果违反程序规定就直接拆除的话,都是属于违法的。
2021-04-30 01:28: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