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了一切税费由承租人负责,则应由承租人缴纳。交纳的房产税属于与经营无关的支出,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且在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房产税条例》相关规定如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房屋租赁税谁交的相关信息
2020-08-22 05:59:4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