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贷吗

安徽 - 阜阳 经营管理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阜阳


股东为自然人的,其向公司借贷的行为应为有效。理由是:
1、因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公司法才对公司的资本增减、对外投资等作了若干限制。但从民法原理来看,公司法在本质上属于私法范畴,私法主张意思自治,除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不允许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贷以外,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出借给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2、与企业之间借贷不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持肯定态度的,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具有合法性,受法律保护。同时,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并未禁止自然人股东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法无明文禁止的行为不违法,自然人股东向其投资的公司借款的行为并未为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  二、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需要履行特别程序
1、如公司章程或公司制度对股东借款(或员工借款)有规定的,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比如需经财务人员办理、需使用格式的借款单、需董事会决议、需经总经理批准等等。通过正规的流程,可以有效预防被认定为抽逃资金的不利后果。
2、如涉及上市公司的,则对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等问题,需要独立董事做事前认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具体而言,一般需要由董事提出《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等等。履行以上特殊手续,同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及时披露借款事项,以避免相关法律风险。
3、对于一般有限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时,公司章程或制度如无特别规定,一般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但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因此,对于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并非严格要求。
4、如借款的股东同时具有公司董事或者高管资格的,则根据《公司法》规定,禁止公司向其借款。
《公司法》第116条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因此,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主张该借款行为无效,这一点不可忽略。
我国法律并没有限制公司向股东借款,也没有限制可以借款股东的身份。只要公司已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借款,此时就可以选择项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有资产的民事主体提出借款的请求。借款之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偿还。

2020-05-17 13:22:58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阜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北京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股东取得出资的出资证明书即可证明。股东实际是要按章程规定的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但不一定在工商登记前。实际出资款缴入公司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就有记录了。《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是不能强制收购的,如果股东是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出资转让方(甲方):出资受让方(乙方):甲方及其他股东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公司章程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就甲方出让其出资万元给乙方一事达成下列...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