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您咨询的是借款合同纠纷相关问题。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但是根据你的描述,你尚未拿到该笔借款,对方就要你先付2000元,与正常的交易不符,对方很有可能要诈骗你。
5.你未拿到借款,对方并未有实际损失,也无权主张你赔偿两万五作为违约金,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也不可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对方在恐吓你,不要轻易上当。
6.如果对方存在欺诈或者威胁你的情形,你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2019-11-27 11:44: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