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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放弃房产继承协议有效吗,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李* 江西-鹰潭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20 12:34:56 356人阅读

我同学的父亲因为健康状况越来越差,就留下了一份遗嘱,准备要分家产,我同学不想要房子,准备有偿放弃房产继承权,写了一份协议,我想咨询一下有偿放弃房产继承协议有效吗,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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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协议有效吗?
有效。该“放弃继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
我国继承法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1)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2)继承人可否将其所放弃继承的遗产让给他人?我国继承法并未区分不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上规定的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不参加继承法律关系,不能取得遗产,当然也就不能将其所得的遗产让给他人。至于继承人表示自己不接受遗产,而将遗产让给他人,这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而是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对其参与继承后所得遗产的处分,而不是对继承权的处分。

2019-11-20 12:4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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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子女签放弃继承的协议有效。
2、如果被继承人还在世,放弃的协议效力待定,要等被继承人死亡后,子女仍然同意放弃继承才有效,如果到时子女反悔不再认可放弃协议,放弃继承的协议就无效。
3、如果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放弃继承房屋:放弃继承的子女应带身份证和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2019-11-20 12:3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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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继承房产协议书出于当事人自愿的情形下订立的是有效的。《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0-09-30 19:2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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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戊方:身份证号:
己方:身份证号:
甲方和乙方是夫妻,丙方是甲、乙双方的儿子,丁、戊、己三方是甲、乙双方的女儿。甲方与年月日过逝,在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根据继承法,乙、丙、丁、戊、己五方是甲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丁、戊、己四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与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当地民俗,乙方与丁、戊、己四方确认放弃甲和乙方所有财产(包括地产、房产及其他所有财产)的所有继承权,同意所有遗产由丙方继承!乙方和丁、戊、己四方今后不能就所有遗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丙方同意继承甲和乙方所有财产(包括地产、房产及其他所有财产)。
三、在办理遗产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丙方负责。
四、本协议签订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讼。
五、本协议经乙、丙、丁、戊、己五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乙、丙、丁、戊、己五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日期:
丙方:日期:
丁方:日期:
戊方:日期:
己方:日期:
见证人:日期:
公证机关:日期:
继承,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继承权被剥夺后,该继承人即丧失了承受遗产的权利。继承制度是同特定的社会制度相联系的,是在社会出现私有制、分裂为阶级以后随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继承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单方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机制规定,子类可以拥有超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也可以扩展定义自己特有的属性,增加新方法和重新定义超类的方法。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效。该“放弃继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
我国继承法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继承权的放弃是否可以附保留条件,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点集中在以下两个问题上:
(1)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2)继承人可否将其所放弃继承的遗产让给他人 我国继承法并未区分不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上规定的放弃继承就是不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不参加继承法律关系,不能取得遗产,当然也就不能将其所得的遗产让给他人。至于继承人表示自己不接受遗产,而将遗产让给他人,这并不是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而是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对其参与继承后所得遗产的处分,而不是对继承权的处分。

【法律意见】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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