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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的儿媳妇出走了,儿媳出走重婚放弃继承权怎么规定啊?

聂*** 广东-中山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20 09:23:33 396人阅读

我家里的儿媳妇现在已经出走重婚了,因为他不想要跟我的儿子过下去了,他也放弃了孩子他爸留下的财产的继承权,我就觉得那个儿媳出走重婚放弃继承权怎么规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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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它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和生活用品、牲畜和家禽等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男女平等;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2019-11-20 09:2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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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儿媳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模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儿媳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高××,女,一九××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现住址:济南市××××××××××。
我(高××)的丈夫吴××的死亡后遗留有坐落在济南市历下区××××××(房屋所有权证号:济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平方米)房屋一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上述房屋的一半为丈夫吴××的遗产,我是丈夫吴××上述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
一,现我声明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永不反悔。
声明人:
二零一零年月日
放弃财产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
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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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我声明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永不反悔。
声明人:
二零一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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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
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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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7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遗嘱或赠与所取得的财产,但有本法第18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之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综上所述,问题描述“父母把遗产给了儿子,儿媳有权利分吗”尚不够准确,这样回答与你:
1、如果父母在生前,意思表达真实,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并未受到欺诈胁迫且亦不符合,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之中,指定儿子为自己遗产的唯一合法继承人。那么,此种情形之下,该遗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无权分割对儿子由指定遗嘱所获得的遗产
2、如果父母生前,并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之后,在法定继承程序之中,儿子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法定程序遗产分割所获得的遗产鉴于该遗产的获得,并非属于遗嘱之中明确指定属于儿子个人财产的情形此种情形之下,儿子从法定继承程序之中所分得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双方离婚儿媳有权对此提出分割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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