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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案件中,第一责任人和相关涉案人员的量刑有何区别?

ask****979 安徽-合肥 咨询 2019.11.11 09:48:00 11485人阅读

偷税漏税案件中,第一责任人和相关涉案人员的量刑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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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278153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0943条

单位犯罪案件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不能说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就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这是两回事。希望解答达能够达到你的满意。我是退休法官袁长伦律师,你可以当面向我咨询。欢迎您到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来咨询。

2019-11-11 10:4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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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直接主管人员是指负责财务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等与此次偷税漏税事件直接相关的人员,其他责任人员是指其他应负有一定责任的人员。

2020-12-23 17:2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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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00372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4150条

从犯轻一些,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2019-11-11 12:13:28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30条

你好,我是专业的税务律师(壹捌壹伍陆伍零捌伍捌柒),一般情况下第一责任人比其他人员责任要重,量刑也重,但具体还要看虚开的税额、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

2019-11-11 09:59:00 回复

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俗称的罪名,应该讲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此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了逃避追缴欠税罪。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以上是涉嫌偷税漏税判几年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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