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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证人作证写的作证材料,证言格式怎么写呢?

贾* 黑龙江-伊春 证据调查咨询 2019.11.04 18:05:50 1352人阅读

我的一个同事前几天晚上回家路上让车给撞了,现在起诉法院找了一个证人,马上要开庭了,我想帮忙给问一下法庭上证人作证写的作证材料,证言格式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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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019-11-04 18:07: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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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具有适格性,并不意味着其证言具有可信性,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需要在法庭上由法官依据证据规则进行识别、判断,证人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近邻、恩怨或利害关系,有为维护亲情、友谊、报恩或泄愤等方面的动机,会导致其证言的不可靠。因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1、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2、民事诉讼中: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3、行政诉讼中: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第五十五条和《行政诉讼法》(2014修正)第三十五条。

2020-09-30 15:59:4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基本情况: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事什么事情时发生什么事故。事故情况:在场证明人有谁,参加抢救的有谁,什么人打的120,什么人通知的单位负责人。抢救情况:什么人采用什么手段送伤者去的什么医院,陪同人员有谁,初步诊断为什么伤情,谁垫付的医药费。治疗情况:目前已治疗多长时间,是否出院,已出院的共花费多钱钱,该款项是谁支付的。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资料
1、个人申请或事情经过;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供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原始病历(或出院小结)和初次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检查报告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明要加盖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专用章;
5、两名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须详细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及与受伤人的关系)及事情经过,附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按手印;
6、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协议书、工资表、出勤表、胸卡、名片、录音录像材料、证人证言等));
7、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打印用人单位注册信息
8、受到其他伤害的应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及居住证明等,死亡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欠条的写作格式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你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依据收入水平确定赔偿数额;无法认定工伤的,可以通过人身损害程序索赔,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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