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米二蓝牌货车,载货后总质量不能超过4.5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2、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3、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4、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5、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6、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7、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交通的标准是:
1、车货尺寸,长18米,宽2.5米,高4米以内,重量车货总重两轴车20吨。
2、三轴30吨,四轴40吨,五轴50吨,六轴以上55吨,超过以上标准为超限运输,可处以30000以内的罚款。
3、交警的标准长宽高不超过车厢尺寸,超过则可处以200元罚款微型货车(A≤1.8吨)、轻型货车(1.8吨14吨)客车:依车长()划分为:微型(≤3.5米)、轻型(3.5米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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