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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跑水,把楼下淹了,赔偿2000元,半年之后又叫我赔偿合理吗?

ask****392 黑龙江-鸡西 其他咨询 2019.08.07 20:56:41 445人阅读

我家跑水,把楼下淹了,赔偿2000元,半年之后又叫我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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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没尽有这些义务,侵犯到街坊的合法权利,隶属相邻权纷争。不顾楼上业主有无犯错,都应承受直接职责。通常两方先商量,商量不成诉讼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限定,承受民事职责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光复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2019-08-07 21:1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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