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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被骗到了传销组织,传销组织罪和绑架罪什么区别

刘** 江苏-南京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19.06.29 16:14:01 377人阅读

哥哥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工作,昨天突然说他有个朋友在大城市,要去找他,我跟妈妈都不想让她去,怕被骗,后来谁知竟然别骗到了传销组织里面去了,传销组织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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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绑架罪是不一样的罪名,所以构成传销罪的按绑架罪定罪是不合法的,在量刑上出现错误,在审判监督时要进行改正。

2019-06-29 16:2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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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但在进行传销过程中,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故意伤害等行为,也需要依非法拘禁罪或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

2019-06-29 16:16:01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通常意义上,在组织中除了最底层的销售人员,其他层级的人员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人员,因此正确理解组织中的组织、领导行为尤其重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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