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分子窝藏同案犯的行为,也是同样可以构成窝藏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窝藏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刑法》
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1、犯罪分子窝藏同案犯的行为,也是同样可以构成窝藏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其按照窝藏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2、《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0年2月份,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二码头发生一起因感情纠纷而的恶性案件,鱼洞独龙村的肖刚持刀将受害人李某杀害后逃跑,在逃窜过程中,其亲属李某某等6人在明知其杀了人的情况下先后为其资助钱财、衣物和隐匿凶器,后被巴南区公安分局一一抓获,并以窝藏罪向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提捕移诉,后巴南区人民检察院以窝藏罪向巴南区人民提起公诉,巴南区人民对此案提出了质疑,认为:肖刚杀害李某的事实因李某已死亡,肖刚在逃而无法认定肖为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当时肖杀害李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行为,那么肖就可能是无罪的人,因而不能构成李某某等6人的窝藏对象。为慎重起见,建议将案件撤回。我们认为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我国刑法学界的大多数学者认为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如果不是犯罪的人,是不能构成窝藏、包庇罪的。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