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你好,倪秀伟律师:我给别人担保借条内容如下:今借苟某某现金叁拾万元正(300000)。本借条自借款达到农信社卡(卡号)上之日起生效,借款期三个月。三个月后随要随还(提前一个月告知)借款人:郝某某担保人:王借款日期:2012年3月29日
未约定保证担保期限的,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专业
真实可靠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