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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后有一个房子,这个房子继承公正了,没更名。这个房子现在是谁的

ask****150 黑龙江-哈尔滨 房屋买卖咨询 2018.07.17 09:06:28 559人阅读

我父亲去世后有一个房子,这个房子继承公正了,没更名。这个房子现在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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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是谁继承的该房产?

2018-07-17 09:40:30 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母亲去世,其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只要其去世之时,父亲与其尚为合法夫妻,双方并未于母亲去世之前办理离婚手续,父亲的再婚发生于母亲去世之后
父亲就有权成为母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参与母亲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2、父亲再婚之后,只要其依法与再婚配偶办理结婚登记,其与再婚配偶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父亲如果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其去世之后,其再婚合法配偶有权以父亲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父亲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
3、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其去世之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4、遗产分配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与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丧偶的儿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分割。继承人之外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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