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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限购借名买房纠纷怎么解决?

张* 江西-九江 房产纠纷咨询 2018.05.30 19:13:54 46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们老板之前买了一套房子,因为限购,他就用他堂弟的名字买了一套,现在产生了纠纷,请问限购借名买房纠纷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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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发生纠纷,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请双方都认可的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决问题。

2018-05-30 19:1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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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限购借名买房纠纷的解决方式参照以下。
一、什么是借名买房
所谓借名买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出资,由名义购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为名义购房人,实际购房人与名义购房人约定房屋产权归实际购房人所有的买房形式。借名买房出现纠纷的情况比较多见,房地产限购无疑是当事人选择借名买房的主要原因。
二、确定借名买房双方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
借名买房出现纠纷首先需要判断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借名的合意,若双方没有书面的借名协议,仅凭口头约定在对方当事人否认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认定借名的事实。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形成借名的合意,则要就协议是否有效进行判断。
一般情况下有两种可能:

一:为了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虽然实际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但房地产限购政策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名协议是有效的,实际购房人有权凭借名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为了规避经济适用房限购政策而借名买房,经适房政策保障的是社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利,《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不符合购买经适房的主体通过借名买房协议而购买了经适房显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这种借名协议是无效的。
三、如果双方协议无效怎么办?
如果借名协议无效,即借名买房程序不能执行,实际购房人只能要求名义购房人返还购房款,无权要求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其所有。但如果借名协议有效,则要判断协议是否可以履行。若实际购房人在诉讼时已经取得了购房资格,则有权要求法院确认房屋的产权归自己所有,若实际购房人在诉讼时尚未取得购房资格,法院很难支持将房屋的产权判归实际购房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实际购房人可以等到取得购房资格后再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2018-05-30 19:14: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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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借名购房协议发生纠纷后的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物权法》施行后,一旦房屋发生名义权利人和实际权利相冲突的情况,“确权之诉”是获得房屋权利的一个有效途径与方式。判断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从财产的来源、财产的取得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在发生纠纷后,名义购房人虽然拥有产权证,但往往不能提供其对该房屋实际享有所有权的充分证据。可以结合所签订的协议及从履行情况看,根据付款凭证来看,交付房款的发票原件,房款来源的凭证,以及储蓄存款存折的原件,并举证证明每月实际存款的数额等情况。因此,一般认为以上证据原件的持有者实际支付了购房款和月供。虽然房屋产权证具有证据资格,但不能直接决定实体的法律关系存在与否,产权证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情况不一定吻合。但即使认定产权人归名义购房人,但依据所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的违约条款,实际购房人完全可以通过合同诉权,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这时,就要结合所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以及相关的购房合同、履行支付房款、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人、房屋产权证的实际持有人等的相关郑据来加以佐证。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发生权利错位时,公民一定要有法律意识与证据意识。若确因种种原因,而需要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则一定要选择自己信赖的、可靠的人,而且在借名购买房屋进行实际操作之前,权利人一定要和被借名人签订书面协议,将借名购房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若被借名人是已婚的,则相关协议还应当让其配偶签字予以确认。若一旦变更名字时机成熟,则权利人应及时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以防止房屋权属争议与诉讼的发生。

限购令可能引起哪些纠纷
一、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
1、买方因贷款落空要求解除合同。这种纠纷的焦点在于,贷款落空是否构成情势变更。情势变更首先要求双方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而事实上,目前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如果乙方贷款不能足额到帐,应当在多少天内付清余额,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 买方支付全款买房,以不能过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在目前房市仍然看好的情况下,有人明知不能备案与登记,仍然签约买房,这种合同,没有任何理由说它是无效的或可撤销的。然而一旦房价下跌,买方往往转限购令可能引起哪些纠纷限购令引起的纠纷该如何解决而以违反限购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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