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店交了定金不买,可否能够退,当事两方能够说明借口进行商量。但从定金的性质来讲,4店不退,购车人也不能强求。 “定金”是指当事人商定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作为债权保证的肯定数额的货币,它隶属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商定,同时还应商定定金的数额和托付时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两倍返偿还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商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要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无明确限定,它不具有定金所具有的保证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两方当事人的犯错承受违约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等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为推进消费者上述权益的实现,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管理办法》。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场,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便利蜂、一得阁、日日顺、立昇、京东商城等企业率先响应做出承诺。
可以的。
产品质量问题指产品不能满足规定需要和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产品质量指的是在商品经济范畴,企业依据特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规划、设计、制造、检测、计量、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生态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质量问题则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某一环节不达标。《产品质量法》第四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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