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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倒签有效吗?会违反法律吗?

张** 江西-抚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5.09 16:48:46 6266人阅读

我姐姐在一个厂里工作了一段时间了,开始没签合同,现在要补签合同,我想问一下,合同倒签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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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合法有效,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其他形式订立合同。除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的,书面形式只是更方便于举证。
那么之前双方有口头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合同义务,后来的书面形式合同是双方对口头协议以书面形式进行的确认,倒签合同日期也并不违反法律,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但是前提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书面形式是对之前已履行的合同行为的确认。
当然,为了避免纠纷,作为法律人,仍建议民事活动中尽量避免倒签合同行为。

2018-05-09 16:5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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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仔细从法理上考虑一下,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并没有对其时间进行限制。所以,倒欠合同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2、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如上所述,具体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卷七。
3、对于你的问题,我的看法是:这个倒签的合同时对双方已经进行的民事行为的书面确认,而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该合同所确认的法律关系具有约束力。最高院判例对于倒签提单、倒签合同的问题都有所确认,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卷二1419页。
以上是对合同倒签有效吗的解答

2018-05-09 16:5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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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违反法律的合同是无效的。

2020-09-22 10:5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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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倒签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倒签合同是一个造假的问题,不同的合同违法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三、合同倒签存在的风险
(一)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而一旦产生纠纷后由于证据难以取得,解决起来又比较困难,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无法体现,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在施工合同中,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工程量变更等可能性,缺少合法有效的合同作为依据,争议将难以顺利解决。对于采购合同,可能因为标的设备的市场价格浮动或运输损失风险而发生争议,又无法出具相关合同证明,如适用合同履行地或货物交接时的市场价格,可能因市场价格浮动变化较大,导致企业经营付出更高的成本,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补签合同违反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导致合同管理质量及效率的下降,扰乱企业正常的管理秩序。如补签合同使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于合同履行,但其他条款内容与正常签订的合同一致,导致合同的生效日期、履行期限及有效期限等有关期限规定产生逻辑上的冲突和混乱(如合同约定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而实际生效前,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同时也可能使合同的交货、验收、付款的时间及条件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等,这些问题都给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带来了不良影响。有的单位为了赶在年底之前把计划资金消化掉,或清理年内因计划资金不够、计划未下达等原因未结算的项目,集中签订大批合同,导致合同立项审批和履约结算手续几乎同时进行,造成年底突击花钱和结算现象,扰乱了企业正常的工作管理秩序。
(三)存在企业内控审计风险。公司在基本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流程中明确规定了项目管理流程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管理环节和流程,规定了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倒签合同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都违反了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导致内控制度的执行偏差或发生漏洞,应当避免发生。
(四)存在财务信息失真风险。若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会影响财务部门的及时入账管理,在财务部门的成本、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上无法如实显示项目相关的费用列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成本状况,形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容易引发成本失控、决策失误等经营风险。

您好,关于三班三倒工作制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不违反劳动法  
2:劳动法对于工作时间的限定只是每天最多多少小时,每月最多多少小时,不存在限定什么时候上班。  
3: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十二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三)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据以上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费支付规则】  1)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周实际工作时间可超8小时或40小时;  2)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支付1.5倍工资;  3)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正常工作;  4)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支付3倍工资。

  三班倒属于公司劳动制度,只要劳动时间符合劳动法规范即可,但是平时没有假期,不符合劳动法的规范。
一、一般的作息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特殊的作息规定,此处因生产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可实行其他休息制度,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假期。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故平时没有假期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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