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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违法了被判刑,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廖* 贵州-贵阳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4.18 13:43:46 25人阅读

你好,律师,我的叔叔因为违法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一年,堂叔被判了拘役缓刑,我想请问下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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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我国刑法中对军人违反职责罪还有特别缓刑的规定,即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刑罚分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行、死刑。 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区别主要是拘役缓刑刑罚要轻一些,都不需要收监

2018-04-18 13:5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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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以下为你介绍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区别:
一、缓刑即为“定罪免刑”。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只定罪不追究刑事责任,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1、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刑罚,但是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就对其不再执行刑罚了;
2、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
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使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
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2018-04-18 13:44:46 回复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区别是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

两者都是针对罪刑较轻的罪犯的刑罚的执行形式。拘役一般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暂不执行收监,实行缓予执行的考验期,如果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或没有犯新罪,缓刑期满即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刑诉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据此可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不是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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